第一百十二章 机会 (第2/2页)
“这个我自然知道,我也没有想你站出来去与他们斗。只想你答应我一点,一旦有机会,就以班头的身份与我和兄长联手。”
在杨震灼灼的目光逼视下,在他远高于自己官职的压力下,魏勇只得点头答应。但他心中对此依然有些不以为然,认为以前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难道杨震真能找到什么机会不成?
可他显然没有听过后世的一句话,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因为就在这一天,机会就已经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咚咚咚咚咚……”
当杨震早一步来到县衙门口时,正看到一大群人聚集在衙门口,一名汉子还持着鼓槌用力地击打着县衙门口的那面鸣冤鼓。这一突然而生的事件,迅速就招来了众多百姓的注意,只短短片刻工夫,衙门前就已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围观群众。
因为受后世某些古装片的影响,大家都以为去县衙击打鸣冤鼓告状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可事实却正好相反,一般县衙一年都响不了几次鼓声。只有当遇上民变,或是杀人这样的大案时,才准人击鼓鸣冤而不必受到处罚。而在听到鼓声后,知县老爷就得穿戴整齐了在大堂审案。
若是一般的小案子你敢去击鼓鸣冤,无论有理没理,都罪责难逃,轻的重责几十大板,戴着沉重的木枷在县衙门前示众一段时日。重的,则很可能会被判流放之刑,那这辈子就算是彻底完了。
正因为鸣冤鼓一年都难得响起一次,所以这次县衙前有人击鼓鸣冤,着实吸引了许多周围的百姓。他们一个个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朝那边看去,只想尽快闹明白到底是出了什么大案子竟需要击鼓。
当然,这也不代表知县老爷就不断案了,其实一般的案子作为县令还是要断的。只是定了时间,一般来说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日三天,知县准许百姓将状纸递进衙门,然后酌情进行处断。
不过诸暨县和别处却稍有不同,这些刑狱之事,一般都由典史宣闯说了算,却是不需要劳动知县老爷的。
但今日突然响起的鸣冤鼓,却使宣闯无法再越俎代庖地抢着断案了,因为朝廷有明令,一旦鸣冤鼓响,无论知县在做什么,都必须先放一边,进行问案。哪怕你在茅厕里刚到一半,此刻也得先站起来把案子给接下来。
当潜规则遇上明规则时,它终究不是对手。
鼓声很快就惊动了衙门里的众人,一队手持水火棍的衙差迅速赶了出来,一面把拥挤在门前的围观群众向外驱赶,一面就把当事之人给带了进去。
混在人群中的杨震这时候才看到了同样混杂在人群中的一条熟悉的高大身影——蔡鹰扬!只见此刻他全身都被绳索捆了个结实,被人推搡着很是狼狈地跌撞进了县衙大门。
“这是怎么回事?鹰扬回家去怎会摊上大案呢?”杨震心下疑惑,再不愿被人挡住去路,便双臂发力,推开前进道路上的众人直往衙门里走去。
当杨震终于挤出人群,走进县衙时,便听到了大堂上传出的一阵威武声,同时也看到了正站在大堂之外,满脸阴沉的典史宣闯。
当鼓声响起,杨晨穿戴整齐走到众官吏跟前,命他们把人带进大堂审案时,宣闯一时竟无力反对。最终只得捏着鼻子任杨晨发号施令,他自己则站在堂外,看事情如何发展。
杨震见状,心中便是一喜。看来兄长也是个时刻做好准备之人哪,一旦机会出现,就绝不会放过。
但此刻,杨震却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些,反倒更关心被带进大堂审问的蔡鹰扬,他很想知道这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见杨震过来,宣闯便哼了一声:“你怎的这个时候才来衙门?别以为自己是县尊的兄弟便可罔顾县衙制度了。”显然他是想把刚才的失意之气撒到杨震头上来了。
杨震却笑吟吟地道:“是魏班头差我去办了点事儿,这才来迟了,还望典史见谅。”
“希望你不是随便找个由头搪塞本官,不然……”见他有正当理由,宣闯一时也发作不得,只好威胁似地说了一句。
既然魏勇是自己人,杨震自然不担心这个。便把注意力放到了大堂之上,看蔡鹰扬究竟遇到了多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