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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104四章 吃人

  【评点本】104四章 吃人 (第2/2页)
  
  郑盟主道:“郭书荣华一向重视人才,尤其喜欢年少聪颖之辈,那小安子是冯公公的义子,很会审时度势,讨他的喜也在情理之中,”常思豪不愿多听程连安之事,问道:“小侄自打进京,便有个疑问,那郭书荣华看上去十分年轻,居然能当上堂堂的东厂督公,他究竟是什么來头,”郑盟主一笑叹道:“要说起他來,话可就长了,其实他出身并不很好,”
  
  秦绝响眼睛亮起:“怎么个不好法儿,”
  
  “据说他母亲名叫郭怀红【娴墨:妙哉,】,是东厂大狱中一名女囚,”
  
  “女囚,”
  
  常思豪和秦绝响相互瞧瞧,对此都觉意外,
  
  郑盟主道:“是啊,郭怀红当年也曾是江湖上一位女侠,名头不甚响亮,至于犯了什么罪,现在已经沒人知道【娴墨:笑,怎沒人知,明明是政治犯,借古射今,以名字暗透其事,偏要用此笔荡开,真滑贼,】,有人说是她入狱之前便已有孕,也有人说她是遭到了狱卒的**,真相如何,更无可考【娴墨:妙在无考,看懂者万不可说】,郭书荣华随母亲的姓,落生时起的名字原叫郭苦【娴墨:非小郭名字真叫“苦”,实作者又借字作科,织锦绣文章也,苦味入心经,正与怀红相照,怀者,拆开是心不,怀红,便是心不红,在天朝心不红,乃受非人之刑,遭无由之狱,方生此苦也,再深思,此牢在何地何处來着,属谁所有來着,不必深言,悟者自知,悲哉我造苦中华,壮哉我天朝铁狱,】,生他半年后郭女侠便死在狱中,那时小郭苦刚能坐起,还不会爬,有人想把他扔掉,却被一个牢头拦了下來,”
  
  秦绝响一声轻啐:“且,他倒好心,”索南嘉措闭目合十,念了声佛,
  
  郑盟主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叹出:“唉……好心倒也未必,那牢头救下小郭苦,在他腰上套了根绳子,拴在自己办公的桌角,闲來无事,便褪下靴袜,让他舔自己的脚癣,【娴墨:写一人食癣,正是写亿万人民食癣,可怕的是人人如婴孩,食而不自知,甚至产生奴性和依赖】”
  
  小晴正端着茶盘上來,听到这话表情扭曲,险些勾起呕意,秦绝响哈哈大笑:“郑伯伯,有这好事儿你怎不早说,”用肘尖碰了碰常思豪:“怪不得,怪不得,他那张臭嘴就吃不下香东西,哈哈,”常思豪知他说的是郭在小汤山吃臭豆腐的事,眉心微皱,以目示止,然而秦绝响笑得畅意,对此浑然不觉,
  
  郑盟主接着道:“那牢头让他舔上一阵,便往脚上洒些酒水,本意是为了祛除癣毒,沒想到却成全了小郭苦,他无人喂食,每日只靠脱落的脚皮和这点酒水维持生命【娴墨:人民跪谢天朝赏饭】,居然熬了两个多月未死【娴墨:两月正是千年】,而且可以满地乱爬了【娴墨:我大中华民族生命力向來顽强】,那牢头的脚癣也就此痊愈,大为高兴,于是每天牵着他在牢里爬着玩儿,也分一些犯人的汤水粥饭给他,就这样让他活了下來,”
  
  索南嘉措合十礼赞:“因果本非由心而造,有些看似是恶行,往往也能种下善根【娴墨:人间道德规范,往往害人,大家都如此,你不如此,则必被排斥,即是社会性的抹杀,正是人帮人活,人唾人死也】,他二人能各得其所,实乃机缘天定,我佛慈悲,”
  
  郑盟主道:“是啊,上天造物必得其用,造人亦必赋予其命,又有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孩子,竟能在东厂顽强生存下來,九岁做干事,十四升档头,到后來力压‘龙’、‘鬼’两系群雄,登上副督公的位子,一路走到今天,”
  
  其余四人尽皆沉默,各有所思,隔了一阵,秦绝响问:“怎么他后來又改了名字,”
  
  郑盟主道:“那是他有一年得到机会,去拜见大太监黄锦,那时冯保还在黄锦手下做事,算不上出人头地,与郭相见之下颇对脾气,听他说名叫郭苦,说这名字不够讨喜,黄公公喜欢读书人,你不如改名叫郭书,郭书荣华犹豫再三【娴墨:何以犹豫再三,是大丈夫坐不更名,立不改姓故,】,见了黄锦,果然报了这名字【娴墨:是丈夫从权了,人都要有这第一次,小程是自阉,小郭是改名,都可一叹,】,黄锦对他也很是喜欢,除了加官进职,还给他起了‘荣华’这个字相赠,他为表示感激,把字加在了名中,以后便自称郭书荣华,黄锦知道后很是欢喜,后來他能当上督公,于黄锦身上也大有得益,”
  
  秦绝响笑道:“原來他也是拍着马屁起的家,加上脚丫子、臭豆腐,算是他人生三大神器,【娴墨:绝响是大户孩子,人人仰着他,故不必拍人马屁,不知马屁人也有辛苦,】”
  
  郑盟主摇摇头道:“其实在那之前,他已经功勋卓著,为人却不讨喜,所以一直难以发达,冯保的点拨,可说是他人生中一个重大的转折,”
  
  常思豪默默静听间,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天郭书荣华训程连安也许并不是演给自己看的,
  
  会不会,他是在这孩子身上找到了一点自己当年的影子,为自己的影子“犯错”而心疼,训程连安,也许真的是发自内心地在“为他好”呢,
  
  一念及此,脸上涩涩泛起笑意,同时又感觉有一种莫名的恐怖与悲伤在心底漫延开來,忖道:“我在军中吃人,为的是生存,程连安呢,他又何尝不是,”【娴墨:明点,此作者自解其文心、自释其情怀处,《狂人日记》人人从小学就开始念,吃人二字,岂是为猎奇而写,】
  
  ,,只不过他吃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他吃的不是血肉,而是天性、良心和灵魂,这些东西,要吃到一点不剩,才能够在东厂活下來,在这个世界上活下來,
  
  常思豪的目光忽然变得深邃,
  
  程连安这样吃了,是因为郭书荣华当年也这样吃了,他们不但要吃自己,还要让别人也吃,吃完了自己,再去吃别人,无限重复,无限循环,无限传承,因为这是“为他好”,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够活下去,于是每个人就不停地吃、吃、吃、吃、吃,
  
  一念及此,胸口忽然涌起强烈的呕意,
  
  他发现,这件事比舔一个人的脚癣还要恶心,【娴墨:理想主义受挫了,就走进现实主义,人人如此,少年叛逆,非叛逆也,是真性情,人老奸、马老滑,非事故、成熟也,实恋龟壳温暖,混世熬日月,虽生犹死,作者写吃人,初用实笔,此处用喻笔,可知人之一物,不管从灵魂还是**,都逃不出被吃的命运,《狂人日记》中说历史书中写的满满的都是“吃人”,《大剑》则是把吃的过程写给人看,恶心吗,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作家在控诉,诗人在愤怒,观众在麻木,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脚癣者,“足下有病”是也,足下谁耶,就是你,就是我,是所有的人类,包括作者自己,】
  
  然而……
  
  “天下何处不东厂,”【娴墨:再点再标,】
  
  天下就是这般天下,任谁都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程连安早已看清了前路、接受了现实,原來后知后觉的,只有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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