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融入 (第2/2页)
总之,娶个像花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或者说干脆娶花花是没跑的了!
而之所以拒绝孔融,也和花花有关,今年花花的生日,他两手空空,可谓丢尽了脸,他决定从现在开始准备,每天省下两、三元,好在下年给花花买个生日礼物……因此读书一事只好拒绝了。
他看过林有德读书,真是那个花钱……隔壁还有个小孩子砸了自己的储蓄罐,想去读书长大当讼棍或者药师,那储蓄罐里的钱,当时让天看得直流口水,差一点他就想拿一本帮林有德抄的书去骗那个家伙了。
扯远了,真正要说的是,尽管他和林家两人的交往基础是建立在交易之上,但两人的好意他又怎会看不出,他早就把两人当做自己的家人了,每天干完活肯定会来这里吃一顿面,听一下林伯升的教诲。
不过,最近又多了一个理由。
“吃完了吗?开始吧。”
天刚吃完,林伯升便说道,很快两人便熟练地来到后方的院子里,开始了练武。
没看错,就是练武,他毕竟天生大力,这一年过去,他已经能和成年人比较力气了,而且潜力还远远不止于此,林有德说他很快就能一只手把镇长衙门前的石狮子给举起来……好吧,这其实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无论哪个国家,孩子到十二岁都会去接受魔法能力的检测,贵族人家的孩子也许更早,但现在不谈那个。
这是人类第一次、同时也是最简单粗暴打破自己命运的大好机会,无论你出身多么卑贱,只要你有足够优秀的魔法天赋,就能成为人上人……嗯,结局大家都猜到了吧。
天并没有魔法天赋,他身上是有魔力,但在测试潜力时,测试器一点反应都没有。
心怀成为卫兵长这一伟大理想的天当然不想就这么放弃,他去找了林伯升,能打赢管家,林伯升估计也是二阶以上的高手吧,他不打算去刨根问底,也非常注意不去提及和这相关的事,这一次实属无奈。
更无奈的是林伯升也对他摇了摇头,不过林伯升给了他指了另一条路,就是学武修肉身。
其实魔法师的肉身并不一般,他们在吸纳魔力时,肉身自然就得到加强,听说高级的魔法师能无视被车撞……当然,前提是那车也没用用魔法。
总之,能对付魔法师的唯有魔法……因此天的情绪非常沮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成功的前提是不懈努力,你如果就这么放弃了,前路的可能性就会彻底消失!”
林伯升呵斥道,他在作为师父时是非常严格的,但他的每个教训都能让天重新振作起来,再联想到他那光明磊落的气概,天相信他以前一定就是江湖人士口中的“大侠”。
是不是大侠,林伯升当然没说,但前几天凭借其教导的“七十二路桃花刀法”,天提刀去附近的一座强盗山里,砍尽遍山桃花的同时,把那些成年人强盗也给尽数打倒了。
不过林伯升从来都不会教导天当个大善人,因此那些作恶多端的强盗最后都被他抓去城里的牢中,管你上有高堂还是什么,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初天手下留情的管家封则,最终也因杀人罪被押到成都去处决了。
只是从结果而言,林伯升对天的表现并不满意。
“看来你不适合刀法。”
说实话,天悟性还是不错的,剑刀枪弓之类的武艺都学了一次,但就是无法让林伯升满意,而且他自己也感觉有些别扭,
“好像是这样,我还是用回弓好了。”
弓当然也不顺手,不过天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像是一个个目标点而不是线形——这是林伯升的分析结果,但有个严重的问题是天不喜欢沉住气瞄准,这是弓手的大忌。
然而今天,林伯升取出了一样天从未见过的武器。
“这是手枪,你试下,扣动扳机,就能达到类似弓箭的效果。”
其实不用林伯升说,天在接触到这个武器的那瞬间,就明白这才是适合自己的武器。尽管一次都没用过,他举起手枪就能熟练地对准靶子,然后扣下扳机……整个过程,他甚至无师自通知道会有后坐力。
“好,够了。”
林伯升叹了一口气,他甚至不用看结果也能知道命中的情况,其实他早就知道天适合这个武器,只不过一直不想拿出来罢了。
因为刘家自刘玄德之后,便选择了火枪类武器,他没想到天即使没有继承刘家的魔法天赋,却依旧擅长用火枪。
为什么叹气?
因为林伯升不希望天被刘家的人带回去。
十三年前,他选择背叛绿林,隐居到这个地方,原因是他看出这个国家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国家的钱全部使用在军事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下降,官员却变本加厉捞油水,说实话,他真的看不到这个国家有可能性。
天是个可塑之才,林伯升可不希望他被这样的蜀汉所玷污。
但事实上,这三年间,通过封则那条线找来的绿林密探不下十人了,只是都被他悄无声息击退了。今年开始他们不再找来,林伯升反而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刘善他见过,那个偏执的老人也许年轻时是个会成为明君的人,可惜他不是君主,即使现在坐上了,但他已经老了,只会变得更加不可理喻……望着这个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林伯升希望这个日落西山的国家不要在这个时候做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