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166章 故意刁难 (第2/2页)
当林放穿着一件新的海军蓝羊毛大衣回家时,丁利珍忍不住摸了摸布料,得知只花了100元后,不禁夸奖儿子会挑选。
尽管母子间常有争吵,但她内心深处依然视林放为宝贝。
那件大衣确实很适合林放,白色的皮肤和高挑的身材使得衣服的颜色显得格外合适。
听说有黑色的大衣,丁利珍便想着给林放的父亲也买一件。
当得知那大衣是林放随便买的,她感到有些惋惜。
不过,由于她是小琴婚事的媒人,偶然间从小琴那里得知,小琴也在国棉三厂工作,并且买了两件大衣,一件海军蓝,另一件黑色。
小琴说她是因为看到林放穿着好看才买的,还提到卖衣服的女孩非常漂亮且眼光独到。
听到这里,丁利珍立刻来了兴趣。
更让她惊讶的是,小琴的大衣花了138元,而林放只花了100元就买到了类似的款式。
这让丁利珍想到了一个人:周乔。
上次见到周乔时,她正在街边摆摊卖衣服。尽管周乔之前表示对她的儿子没有兴趣,甚至和别的男人一起出现,但她似乎还在想要接近林放。
丁利珍心里明白,在她的观念里,男女之间很难存在纯粹的友谊。
在国家单位工作了一辈子,丁主任并不像生意人那样圆滑世故。
然而,周乔做事总是留有余地,只要不触及原则问题,她都不会与人撕破脸皮。
而且她非常重视恩情,会成倍回报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
这种处事风格使她在职场中显得既灵活又带着一些江湖气息,成功地将许多客户变成了朋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人脉网络。
经过一番询问,丁利珍几乎可以肯定,林放的大衣确实是从周乔那里买的。
小秦告诉她,周乔所售的大衣十分抢手,甚至计划开设实体店。
丁利珍突然想起前几天在袁德宏办公室见到的三人,他们正是为了签署二七路45号的租赁合同而来。
其中那个背影熟悉的女性,不正是周乔吗?
丁利珍不动声色地从小琴面前离开,然后开始试探袁德宏。
果然,二七路45号的三间店铺被租下来准备开服装店。
丁利珍冷笑一声,回家后便将此事告诉了林放的父亲。
“她要么是想脚踏两只船,要么就是被甩了回来纠缠你儿子。如果我不处理这件事,我就不姓丁。”
但林父对此并不在意,“就算吧,既然她现在的对象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如果你不喜欢她,那就给她点颜色看看。”
林父轻描淡写地说着“随便卡一卡”,这导致周乔想要开办名为“蓝凤凰”的服装店营业执照遇到了麻烦。
只要申请地址一提到“二七路45号”,就会被拒绝,理由是“不合格”。
但究竟哪里不合格呢?这个问题让周乔陷入了困境。
胡元彬费了好大的劲,托了不少人情,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事儿是冲着“二七路45号”来的,显然是有人故意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