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大众陪审团 (第1/2页)
本宫的婚姻就是爷爷对权力追求的筹码,本宫没有任何的个人选择权力,本宫的婚姻生活根本没法谈及幸福一说,本宫和皇帝是归属权力,本宫从来没有和皇帝谈过个人情感,本宫也渴望和皇帝能有情感交流,但是从来没有过,我很少能见到皇帝,如果本宫可以选择自己婚姻,说心里话,本宫不愿意进宫。
赵云道:诸位,任何权力,任何利益都不能凌驾于别人的个人幸福之上,这就是《大汉宣言》第一条,大汉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不可以剥夺他人的天赋人权,即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财产权、知情权、隐私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这些权利是大汉人天生就拥有的,而不是由政府或法律授予的。
甘宁也举手发言:我也觉得大将军说的对,关于婚姻的自由,我甘兴霸也支持,我认为我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老婆,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时人群中一美妙女子出来大声道:我是万年公主,我也认为这条法律很好,我也想自己选择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我想嫁给大将军,大将军,我爱你。
咳咳,赵云道:如果我也喜欢你,我们就可以自由结婚,这就是自由恋爱,自由婚姻,人人都平等,人不分三六九等,所以我的妻子都是一样的,平等的。
现在由于战乱,年轻的男性生命逝去了很多,女性比例偏多,允许一夫多妻制,但是我们未来将会慢慢控制这个制度,当人口男女比例差不多的时候,就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不然富有的,优秀的男人会占有多位女性,会导致大量的男性找不到媳妇。
在这里我要再提出一句有毒的话,“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侍二夫”。如果主是庸主呢?如果夫是残暴无良的丈夫呢?这句话就是愚昧国民的话。道德绑架贤良,道德绑架女性的话。
遇到昏君,庸主,不但不应该帮助他,而且要去推翻他;女性遇到残暴不良,不爱的丈夫就应该休了丈夫,然后再寻找自己爱的丈夫,自己的幸福。
蔡邕道:大将军的话每次都让老夫受益匪浅,大将军堪比千古第一大贤,实乃活着的大圣人,当整个大汉进步的时候,以前这些愚昧的思想和利益酒应该“致良知”,向良知妥协,让良知畅行,之前是老夫愚昧了。
崔琰和于禁这时同时起身,赵云道:一个一个说吧,两人相互谦让,于禁先提问道:大将军,大众陪审团审判是什么意思?
赵云道: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力在法庭上选择大众审判程序,是指从一般当地成年国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通常有6至12名陪审员。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陪审员是随即的,和案件无关的,还是不懂法律的。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和公正性,还通过吸收公众参与来制衡法官的权力,确保判决能够反映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
首先,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意义在于其促进了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他们将审判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带回村、镇、县、市,从而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和理解。这种机制使得司法决策不再是法官个人的决定,而是由代表公众的陪审团共同作出,从而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其次,陪审团制度在案件审理中起到了提高案件质效的作用。陪审员以其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常识,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判断,弥补了法官在某些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上的不足。这种集体决策的方式有助于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避免了个别法官因个人偏见或知识局限而导致的误判。
再者,陪审团制度在法律宣传和国民法律意识提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不仅自己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还将这种理解传播到他们所在的地方。通过这种方式,法律不再仅仅是书本上的条文,而是变成了生活中的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法治精神的普及。
此外,陪审团制度在防止司法腐败和滥用权力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陪审团的集体决策机制使得任何个人难以操纵判决结果,从而对法官和律师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监督和制衡。这种机制确保了司法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了司法的廉洁和公正。
一些人认为,陪审团成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可能会导致判决的不公正。但事实上,陪审团的作用主要在于对事实的认定,而量刑等法律专业问题则由法官负责。这种分工确保了判决既反映大汉普遍的正义观念,又符合法律的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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